工程中心研究生日常管理办法
为确保中心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守则,请进入本中心的研究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遵守实验室作息时间和签到制度,临时有事而不能按时到实验室者,应预先向指导老师请假,不得委托他人代签。离开实验室超过一天及以上,应向指导老师递交书面申请。
二、非本中心人员,在未经得中心老师的许可情况下,不得进入实验室。
三、未经同意,中心的仪器设备、用品及实验试剂,不得擅自带走或借出。
四、按规定取用试剂,厉行节约。使用后,应放回原处,以便他人取用。
五、注意实验安全,在使用或接触有害试剂时,应按照规定做好防护措施,避免造成人身伤害。
六、认真做好实验记录,保管好实验资料。离开实验室前,应将实验记录本交由中心办公室老师登记备案。
七、使用仪器设备前应进行必要的培训方可自行操作。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严禁违规操作。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该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向有关老师汇报。设备使用完后应进行登记,并进行必要的清理。
八、实验室计算机只能用于查找资料、处理实验数据或书写论文,严禁上网聊天,游戏、浏览黄色网站等。
九、中心实行安全、卫生轮流值班制度。值日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并负责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
十、不得在实验室高声喧哗、打斗、吃零食等。注意实验室清洁卫生,不得随手乱扔、乱放杂物和垃圾。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者,视情节轻重,作批评教育、罚款、停止实验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