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是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部署开展的宣传活动,2018年12月4日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是中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这次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12月4日,是中国的国家宪法日,2021年12月4号是第八个宪法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 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4.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通过此次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以提高同学们学法、尊法、知法、守法的意识,希望同学们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争当“宪法卫士”,为维护宪法权威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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